金合發代理-金合發北京賽車-金合發現金版

金合發代理即指委托人在代理協議中指定地區的指定金合發北京賽車代表。金合發代理在指定地區內,可有權代表金合發現金版簽訂買賣合同,處理金合發商務活動,還可有權代表委托人進行一些非商業性活動。因此,金合發代理具有很大的代理許可權。我國外貿企業在海外的總代理通常由我駐外貿易機構擔任,不委托外商。

採用金合發代理制的優點是可以利用代理商拓展市場,缺點是代理層次增多,易造成管理不善。

所謂金合發代理是指該代理商統一代理某廠家某產品在某地區的銷售事務,同時它有權指定分金合發代理,有權代錶廠商處理其它事務。因此金合發代理商必須是獨家代理商,但是獨家金合發代理商不一定是總代理商,獨家金合發代理商不一定有指定分金合發代理商的權力。因此總代理制度下,代理層次更為複雜,因而,常常稱金合發代理商為一級代理商,分代理商則為二級或三級金合發代理商。分代理商也有由原廠家直接指定的,但是大多數分代理商由總代理商選擇,再上報廠家批准,分代理商受金合發代理的指揮。

金合發代理-金合發北京賽車-金合發現金版

金合發代理-金合發北京賽車-金合發現金版